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思想教育>> 队伍建设

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评选办法

发表日期:2012-11-0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主体和骨干力量,是基层班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表彰在教书育人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增强班主任队伍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染力,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北林学发[2012]36号文件)和《北京林业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北林学发


[2005]72,201010月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评选对象为全校所有本科生班级所聘任的班主任。

第三条 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由校班主任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各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的审核推荐工作。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主动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2.尚德爱生,乐于奉献,责任心强,深受学生欢迎,能及时掌握和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职业规划等各个方面。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经常与辅导员、班委和团支委交流班级建设意见,定期参加班级活动和班会,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对思想、学习、心理、生活、就业有困难和障碍的学生给予重点帮扶。

4.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

5.所带班级成绩优秀,开展学习型班集体建设成果显著,具有清晰高远的班级愿景,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需求和社会形势进行工作方式、方法和内容的创新。能够利用新媒体技术与学生互动交流,营建良好的虚拟班级文化。

7.所带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所带班级学生无违法、违纪行为,班级学生上课、早操出勤率高。

第五条 “十佳班主任”除了需要符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担任班主任岗位两年以上。

2.近四年内至少两次荣获校级优秀班主任。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优秀班主任评选程序:

1.考核。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要以每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为基础和依据,各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必须遵照《北京林业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开展。

2.上报。各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比例,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主任上报至学校,组织班主任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班主任评定表》(附件1)。

3.审核。校班主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对优秀班主任的资格进行认定和审核。

4.公示。学校对优秀班主任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七条 “十佳班主任”评选程序:

1.推荐。各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本院符合条件的优秀班主任中,按照学院班级数的5%向学校推荐本院“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并组织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十佳班主任”申报表》(附件2)。

2.评审。校班主任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十佳班主任”评审答辩会,组建专家评审团、学生评审团,“十佳班主任”候选人进行陈述答辩,根据专家评审团(占70%)和学生评审团(占30%)的打分结果,评审产生“十佳班主任”。

3.审核。校班主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对“十佳班主任”的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核和认定。

4.公示。学校对“十佳班主任”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四章 时间和名额

第八条 优秀班主任评选于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比例为全校班级数量的20%

第九条 “十佳班主任”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在10月进行评选,评选名额为10名。

第五章 奖励和表彰

第十条 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荣誉称号,颁发优秀班主任奖品;每位“十佳班主任”发放奖励3000元。

第十一条 各学院在发放班主任绩效奖金时,要对优秀班主任进行奖励,在发放标准和分配比例上进行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进行专题表彰,记录、总结和宣传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班主任评定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十佳班主任”申报表 

  

 

北京林业大学

2012111日  

copyright @ 2013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