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军训期间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4-05-01   作者:武装部   浏览次数:

一、全体参训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带队老师必须反复对参训学生进行防事故、保安全的教育。安全教育不仅要在军训动员会上作为重要的内容向广大学生进行重点强调,而且要作为军训团团部工作的重点和检查的重点。

二、训学生要尊重承训教官、带队老师以及管理人员,坚决服从命令。在言语上不得顶撞;在行为举止上要做到令行禁止,有意见应逐级向上反映。

三、全体训学生必须做到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维护安定团结,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绝对不允许在军训期间出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严重损害学校名誉的现象,如有出现,对当事者将严惩不怠。

四、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来往乘车、个人活动和饮食等环节要特别重视,确保万无一失。持械操练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按规定操作,要绝对服从教官的要求,不得随意摆弄枪支,训练完毕,要将枪械存放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严禁用武器开玩笑。

五、训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各项集体活动,不得随意寻找理由逃避训练和活动。训学生在军训期间不允许接待来访客人。

六、训学生着装及发式必须符合军队规章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违反规定。非洗澡、劳动等情况,在军营内行走(宿舍以外),必须整齐着军装,不允许有敞怀、披衣、勾肩搭背等有损军容军貌的行为出现。

七、训学生在营区内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未经特别批准不得超越指定活动区域。军营内行走“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四人成方”。

八、训学生请病假应有病假条及医生证明并经带队老师签字;事假应有相关证明并经团领导批准。进出营区大门必须持团领导签署的出门条,并进行登记,归队时要到学院带队老师处销假。

九、各连就餐时应整队前往;并在指定地点就餐,到位后跨立站好,听到哨声后方可就餐。就餐期间,严禁说话、乱跑(因值日需要的正常活动除外)。吃饭注意节约粮食,严禁浪费,不得喝酒。

十、熄灯号响后,所有学生必须上床就寝,不允许在水房逗留,严禁说话、打闹、打电话。

十一、值勤学生要准时到岗,恪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见到首长需立正并敬举手礼。值勤期间需按规定做好相关纪录,不得做任何有损军容军纪的事。

十二、参训学生需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将游戏机、扑克等娱乐物品带入基地,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十三、军训期间男女同学交往要注意言行举止,严禁有损军容军貌行为出现。

十四、有关军训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军训团部,办法一经公布,立即生效。

下一篇: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军训期间违纪处罚办法
Copyright@2014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