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届北京地区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和《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文件精神,经班级评选,各学院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共有110名同学被评为2014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这110名毕业生是我校优秀学生代表,学校决定予以表彰。学校号召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继续努力。学校希望广大优秀毕业生在新的环境中,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再创佳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110名优秀毕业生介绍和事迹请点击左侧导航栏查看。)

北京林业大学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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