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北林助中心发[2012]1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各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以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岗位;
2、岗位聘用应遵照“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要求开展,原则上只能聘用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在招聘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为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固定岗位申报为每学期一次,临时岗位为每月申报(每月20日);
5、校内勤工助学补助金额按工作时长计算,指导标准为15元/小时,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岗位申报时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6、各单位指定一名勤工助学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发布、聘任、补助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方式
有岗位需求的单位请在2015年7月10日前填写《北京林业大学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我中心。
三、审核与审批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的岗位需求进行整理和初审,初审结果将报送至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结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参考材料
我中心在5月份针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进行了勤工助学意愿的调查,现将调查报告(简略版)随本通知一并发放,供各单位参考。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6233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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