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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15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

发表日期:2015-09-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2015年评优工作定于20159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进行,本次评优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良学风班的评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本年度评优工作仍然围绕建设良好校风学风来开展,本着“以评优奖励先进,以先进带动后进;以评优发掘典型,以典型树立榜样”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身边的榜样”的激励作用,努力在我校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竞争风气,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在评优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大张旗鼓地开展表彰活动,不断创新表彰形式和内容,把我校的评优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二、评优基本条件

1.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包括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资格(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3.在一学年内的校卫生检查中,同一宿舍卫生不及格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其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三、评优工作程序

1.学生处下发《2015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召开评优工作会议,进行评优工作的统一部署。

2.各学院召开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会,明确要求,具体落实。

3.各班在认真计算个人成绩及班级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召开班会,对照相关文件进行评选和网上申报。

4.三好学生的评选要经过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三个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经过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两个程序。

5.各学院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方可上报学生处。

四、评优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25日-1013日,各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宣传动员,对学生学习成绩及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统计和整理,108日提交各学院综合测评成绩。根据学校一级指标设定学院二级指标,并于108日提交。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报,并检查学生申报情况,网上申报时间为109日至1013日。

第二阶段:1013日-1024日,提交各项评优名单,并进行审核,同时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征求学生意见。公示后将初审结果分种类提交学生管理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于1020日提交材料至资助中心。

第三阶段:1027日-117日,学生处对各学院的上报数据进行整理、复审和抽查,由校评优管理委员会进行最后审批或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阶段:11月中旬,各学院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进行总结表彰和经验交流,学生处组织评优宣传。获奖的学生网上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励评定表》,自行打印,各学院汇总盖章后报送学生处,统一归档。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其他奖学金的兼得情况由学院自主决定。此方案与学校之前制定方案有悖之处,以此文件为准。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均应经过班级民主程序,凡未经全班同学讨论的结果,视作无效结果。

4.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杂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5.今年评奖评优工作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系统相关功能将严格按照评优工作时间节点开放、关闭,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申请的学生不予补办。

 

        北京林业大学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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