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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定办法

发表日期:2013-10-09 浏览次数:

北林学发〔200660

 

一、优良学风班评定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全班同学刻苦学习,认真而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劳动课、实习课、实验课、军训课)。

2.学习纪律严明,全班同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课堂秩序,不抄袭作业,不考试作弊,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在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其所在班级不能参加优良学风班的评比。

3.学习效果显著,全班学年平均学分积80分以上或在培养和树立优良学风的过程中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比上年平均成绩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4.一年级全班外语平均成绩需达70分以上,二年级全班外语四级达标率(即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国家外语六级资格的学生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需高于60%,三年级全班外语四级达标率需高于80%

5.在争创优良学风班过程中,积极开展有利于优良学风班建设的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6.参评班级认真填写《班级工作手册》,认真制订班委会工作计划,并对本班上学年度工作及时总结。

7.在校卫生检查中,一学年内宿舍卫生累计三舍次不及格、教室卫生累计三次不及格的班级,不得参加优良学风班的评比。

8.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对学校或学院体育文艺竞赛的开展贡献较为突出。

二、优良学风班的评定比例:

优良学风班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参评班级的20%

三、优良学风班的评定程序:

参评班级在学年开学一个月内须上交本班上学年度《班级工作手册》,由各学院审核属实后,统一由学生处归档。

优良学风班的评定由参评班级申请(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各学院评优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一周,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优良学风班的奖励办法:

获优良学风班荣誉的班级,学校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保留荣誉称号一年,并发给优良学风班奖励班费,按每生20元发放到学院。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制订具体发放办法。

获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应当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定表》,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五、本办法自20079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学生处。

 

北京林业大学

二○○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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